近日,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局发布公告称,云南曲靖钢铁集团越钢钢铁有限公司90m³烧结项目未包含在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云南曲靖钢铁集团越钢钢铁有限公司150万吨/年铁钢材项目环保临时备案的函》,该项目属于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,并违法投入生产使用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,责令该司立即停止90立方米烧结项目的生产。 无锡昌万网站免责声明:本网站所有均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。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直接拔打13812260514联系,以便本网尽快处理。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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